在中国恐怕没有人不知道雷锋的,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学雷锋、做好事”,究竟雷锋做了什么事情,让他能如此出名呢,今年暑假我看了《雷锋日记》,在这里跟大家谈谈我的感想。
雷锋出生在旧中国的贫苦家庭。1940年12月18日,雷锋在湖南长沙雷锋镇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出生,在1943年-1947年期间,他的祖父、父母亲及哥哥相继悲惨死去,弟弟更是饿死在家中,年仅7岁的雷锋从此沦为孤儿,在六叔公和六叔奶奶的拉扯下,才艰难地活下来。正是新中国的成立,在共产党的关怀下,雷锋才能上学成长。悲惨的经历和旧中国的见闻让雷锋深刻认识到了共产党的伟大和新中国的温暖。所以雷锋的心里始终感念党和人民对他的恩情。
《雷锋日记》记述着雷锋日常的活动及平日所思所想。雷锋始终把集体和人民记在日记里。部队里发放军装和胶鞋时他想到国家还很穷,原本要领的两双军装和胶鞋他只领1套;在送伤员去医院时,尽管很饿,但是却顾不上吃饭,直到把伤员送到医院才松了一口气;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把平时节约下来的100元钱分别支援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等等,雷锋始终想着的是集体和人民,发生事情总是冲在第一个。看完了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雷锋不仅仅是一个口号,他的形象是那么生动和具体啊。他看《黄继光》会流泪,他始终说要听党和毛主席的话,他老是说骄傲使人自满......
在这里,我想用毛主席的话作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
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雷锋一生都在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他是伟大的和光荣的,我也要立志要做像雷锋一样的人,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奋斗。